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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未经同意将本村村民门前宅基地卖与他人 ,是否构成侵权?

河南-南阳 06-05 10:10  悬赏 5  发布者:tiT1795 回答:(1)
本村民王某一家门前有一池塘 ,王某一家房子坐北朝南,向南出后往东走《卖池塘之前池塘边上已载有杨树》, 现村干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将池塘卖于他人,将王某一家出路一同卖掉,请问王某一家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赔偿是否可以告他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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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9 17:08
我国法律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归集体所有。
关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行使,法律赋予“村民自治”——即由村委会行使,村委会主任是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所以,农村的土地、池塘的承包租赁由村委会行使。
如果村委会在行使权力中,侵害了村民个人合法权益,村民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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