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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问题

山东-泰安 06-08 11:56  悬赏 30  发布者:泰山作证 给我留言  回答:(3)
尊敬的律师:房管局下属的房屋开发公司在房主都不明白的情况下,把公用通道全部都卖给了各个房主,并颁发了市房产证,房产证上的示意图也标明了是个人所有,各个房主因为这都各自把通道封闭起来当做自家的阳台使用,而房管局下属的物业公司因为把自己房屋的内置楼梯给卖掉了,没有办法走,还必须要走这公用通道,这就产生了纠纷,物业公司在社会上找了些闲杂人员就到房主那里白天闹,打电话骚扰,晚上到十二点左右砸门恐吓,同时也进行了起诉,拿着房产局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屋设计图原件到处跑。1、能否让房管局退回多收的平方数的钱,怎么退还法2、既然房管局也证明是房主所有,别的所有房主也都封闭了,那这个通道房主应该怎么维权,怎么才能使用这个说私自己不能用,说公自己又花冤枉钱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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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7 13:08
建议委托律师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6-07 13:09
你好,这严重影响你的通行权。他们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具体可以向房管部门放映,不行的话,可以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6-08 18:10
可以要求房管局撤销公用部分的房产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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