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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06-08 09:14 悬赏 0 发布者:657943……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重庆 回答:(2)
2001年9月8日上午,贾某在某集货市场卖梨,朱某到其摊位上购买,朱某尝完梨后欲离开,贾某上前向朱某索要吃梨款,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朱某和同行买菜的几个人与贾某打斗,在打斗过程中,贾某两次被打到在地上,后朱某又将贾某打倒在一卖农具的摊位,贾某随即拿起一把草钩欲继续打斗,被摊主刘某夺下,贾某又从该摊位上拿起一把镰刀横扫,将朱某砍伤,后朱某经过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贾某逃离现场并期间藏匿外地,直到2005年12月17日被抓获,贾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或是正当防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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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6月08日 09时38分
贾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死),因为贾某当时只是有伤害之意,没有剥夺对方生命之意。另外,贾某当时的情况也不属于正当防卫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呵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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