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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有点麻烦

广东 06-09 14:20  悬赏 40  发布者:e23522……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名退休教师,1996年单位集资建房,当时经济困难,口头协议把房子卖给一个同事,没签署到任何书面协议。1996年同事给我3万交付集资款,另外给我1.8万酬金,2001年同事去取得房产证,我并没见过房产证,一直是同事保管,同事也居住了长达10年。2010年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委托书和找人冒充我夫妻两到公证处公证后,办理了房产交易手续卖给别人。 

最后买房人已办理产权登记、领到产权证。
96年与同事的交易,除了两人口头协议外,还有人证(当时也是现任校长夫妇)、没有物证,单位不知情。

已在房管局打印到了委托书、公证书、交易合同、原产权证。(是否需要单位证明和土地分户证?)

从自身利益考虑,我想通过诉讼取回房子或追回卖房款,请问有把握吗?我还需准备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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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9 14:25
时间间隔太长,难度较大。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可以来电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6-09 15:56
当然有把握,请提供全部证据给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6-09 18:08
“口头协议把房子卖给一个同事”,如果这是事实,你没有办法再对这一房屋主张什么权利了。
回复时间: 2011-06-10 12:33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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