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抵押担保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刘哲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催款通知书别人代收有效吗?

江苏-宿迁 06-09 11:30  悬赏 10  发布者:陈家小五 给我留言  回答:(0)
问 题:   2009年2月,张某向李某借款,约定一年还款。陈某作为担保人,为连带担保,但没有约定担保时间和担保范围。2010年6月5日,李某通过邮政局寄了一份催款通知书,通知书上的收件人同时写了三个人(这三个人不是同一案件当事人)。而三个人都没有送达,被三个人之外的一个同事收了。但是该通知书陈某一直不知,只到2010年10月,李某通过手机约陈某见面时,陈某才知情.在见面之前,李某也没有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催款。
  请问:1、催款通知能同时写不同案件的多个收件人吗?2、象这种他人代收(非法定代理人、也不是近亲属和同一案件当事人),不通知陈某,算是有效送达吗?3、本案件能以超过6月的保证期抗辩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黄浦区
上海徐汇区
广东东莞
北京西城区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河北石家庄
山东淄博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锦州
人气:441671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37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796
广东 广州
人气:3930148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5198
上海 静安区
人气:380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