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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问题

上海 06-09 19:06  悬赏 0  发布者:irreve…… 给我留言  回答:(7)
两年前,我母亲把她名下的房子产权的三分之一以买卖形式放到我和前妻女儿的名下,就是其实没有发生交易费用那种,刚放过去半个月,前妻就和我离婚了,女儿虽判给她但是这两年还是我父母在带,而且女儿还在我们家户口本上。
我想问这种情况下能把给她的那三分之一产权以当时那种形式拿回来吗?
问题补充:
那么我如果想把这三分之一产权拿回来该怎么办?之前那个没有发生交易费用的过户属于非法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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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09 19:46
这个房产就是你女儿一个人的,如还有什么不明的可电话与我
回复时间: 2011-06-09 19:07
如果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不能
回复时间: 2011-06-09 19:39
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6-09 20:29
你母亲把部分产权给了你女儿,属于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附带了其他条件,应当是有效的,另外,赠与在实际产权过户之前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已经办理了过户,就无法撤销了。当然,你是他的父亲,从操作上讲,你可以以女儿代理人的身份办理过户手续,收回她的权利,但是这属于对女儿利益的侵害,你前妻有权提起异议。
回复时间: 2011-06-09 21:28
你可以要求女儿随你共同生活,则能实现你的愿望。
回复时间: 2011-06-10 10:23
你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来电法律咨询我。
回复时间: 2011-06-10 15:48
你母亲可以起诉,要求你和你女儿归还购房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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