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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租金纠纷

 10-10 17:14  悬赏 35  发布者:xtiger……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1)
本人于2015年5月在西安凤城五路租住一主卧,合同期限为1年,租金按季度支付,提前一个月付款,并支付押金800元(金额等同于1个月租金额)。由于工作调动原因于2015年9月通知房东在2015年10月后不再续租。现在在房东处有800元押金和剩余一个月未使用的房租。房东表示我中途违约,上述2项款项均不退还。而我认为应退还我未使用的房租。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第八项列示:乙方(承租方)提前退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应支付甲方不少于一个月租金的损失赔偿。
请问各位律师,我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我未使用的房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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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0月10日 21时34分
按合同约定办理,你提前退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支付甲方不少于一个月租金的损失赔偿后,其余的都可以收回。
追问:

律师您好,问题就出在合同中不少于一个月的房租,我认为此处列示不明确,我付给他810也是多于1个月房租,房东应退还我剩余未使用房租,而房东坚持不退我剩余房租。我现在想报警处理,不知道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回答:

需要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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