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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职工安置

陕西-渭南 06-11 22:31  悬赏 0  发布者:张婷1 给我留言  回答:(2)
在职职工安置上班工龄 每人每年400元。离岗工龄每人每年200元, 合理吗 养老金公司应该从什么时候交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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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11 22:38
答:根据破产企业的资产决定。
回复时间: 2011-06-11 22:3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职工,从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一年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人员,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经本人申请,按照国办发[1999]10号和陕劳社发[2000]76号文件规定,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提前退休按照我省新老办法(或原行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本养老金标准每提前一年,减发2%(新办法个人帐户养老金不减发)。提前退休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凡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不再享受其他安置政策。
  2、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职工,不符合前款提前退休安置条件的,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时,应体现工龄差别。发给一次性安置费后,不再享受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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