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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还建有依据合法吗?

山东-济南 06-12 08:54  悬赏 0  发布者:zymw20……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你好:
   我父母在世时用遗嘱的方式留给我一套居住面积180平米的军产房,该房屋是我父母买下的,有《济南市房产管理局》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是我母亲,遗嘱没有公证,因此也没办理过户手续,我有姊妹4人,现在要商业拆迁开发。
请问;1、拆迁后新房屋产权应写谁的名?
     2、拆迁补偿政策只给新建房屋140平米,我父亲在世时是师级干部,听说现在按140平米给予还建,没有其他补偿,我可以拒绝拆迁吗?这样的拆迁政策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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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12 09:03
答:1、全体继承人协商处理,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共有;2、拆迁可以货币拆迁,或者面积置换,你可以就没有达到原面积部分,与拆迁人协商。
回复时间: 2011-06-12 09:12
遗嘱指定由你继承的,房屋归你,基于房屋所得补偿也归你,如何补偿拆迁人应征得你的同意。
回复时间: 2011-06-12 09:26
如果有有效遗嘱,可以写你的名字;
拆迁的大形势是改变不了的,可以争取合理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6-12 20:48
遗嘱指定由你继承的,房屋归你,基于房屋所得补偿也归你,如何补偿拆迁人应征得你的同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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