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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得知我结婚,向我追讨订婚钱,我该怎么办?

湖北-武汉 06-12 10:53  悬赏 20  发布者:lindda……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与我前男友06年认识,然后订了婚,当时收了男方礼金29800和购置衣物首饰的钱19800共约5万元,然后同居了近半年,由于两人都无固定工作,花了近2W块钱,这钱都出自购置衣物的19800,2006年12月的时候,男方提出分手,然后离家出走,至此不联系女方,2007年至2010年间,我多次找到男方,想退还礼金,男方均不理睬。2010年3月,定亲事件过去4年,由于考虑年龄不小了,我就结婚了,得知我结婚了,男方便开始追讨礼金,甚至弄到我丈夫家里,搞的鸡犬不宁,败坏我的名声。他现在起诉到法院,要我归还6W块钱,请问我该怎么办啊?求解答,如果按婚姻法退还5W块钱,那对于我来说,只有伤害啊,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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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6-13 00:22
你们并无结婚登记,对方有权要求返还礼金。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
回复时间: 2011-06-12 11:05
建议你积极应组织证据应诉。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不用返还的。
回复时间: 2011-06-12 11:56
原则礼金是需要归还的.
回复时间: 2011-06-12 13:18
你们并无结婚登记,对方有权要求返还礼金。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王建峰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6-12 18:57
建议你积极应诉 对于两人共同生活用去的礼金不予退还 对于其他的礼金退还 如需 具体咨询或需要帮助 请联系武汉姜华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6-12 23:14
建议积极应诉讼
寻找证据
回复时间: 2011-06-13 07:54
你可以无需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1-06-13 11:06
你们共同生活的这段时间,花费掉的礼金是不用退还的。剩余的礼金因为你们并未结婚,应当退还。不过还需看双方的证据材料。建议你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1-06-13 11:41
如果你收到法院传票,建议你认真对待,找律师为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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