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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的债务咨询

云南-昆明 06-12 15:20  悬赏 20  发布者:XKl5693 回答:(5)
丈夫目前在服刑期间,坐牢以前,夫妻二人共同借款1万元人民币,现在提出离婚诉讼后,法律援助中心说要妻子一个人还。借的款项完全是丈夫一个人使用的。请问这样是否合法?还是需要夫妻两人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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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12 15:31
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分担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11-06-12 15:57
双方共同还。
回复时间: 2011-06-12 16:02
你好,如果是夫妻双方都署名写了借条的借款无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你都要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只有对方署名的借款,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你就毋须承担还款义务。如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6-12 17:04
既然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借款,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1-06-13 10:12
平均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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