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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的起算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10-10 10:33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1)
挪用单位款项四万用做生意周转,已归还,如果从那个时候算,刚好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了,但是有人说追诉时效的起算不一样,想问下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怎么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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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0月10日 10时37分
你好,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挪用公款追诉期限的起算。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因此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因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以及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等情况,犯罪追诉期限的起算方式是不同的。因此还需您将案情描述完整以便我们帮您分析,在没有例外的情况下,如果超过了追诉期限就不会在继续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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