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李晓航  王浩  郭永康  
该问题已关闭

房子性质

山东-济南 10-11 09:35  悬赏 0  发布者:110-13……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3年7月男女双方见过对方父母并确定恋爱关系。男方明确准备婚房,房产属于男方父母单位集资建房,自2003年10月至2006年9月男方父母交房款。从2003年10月父母开始交首付款,2004年6月、2005年3月、2005年7月各交一次房款,2006年9月元交尾款。
2005年8月,双方以家庭身份共同生活,居住在女方单位的房子,当事人2006年1月登记结婚。2007年4月办理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2014年9月,房产局统一2009年前办理的老房产证换新证,房产证持有人男主,共有人女方。2015.6月男方以未到场提行政复议,撤销后。女方提行政诉讼,问一下,这种情况,房子如果还是撤销加名,房子性质女方还有权力分隔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11 09:40
你好,如果撤销加名,如你所述,房子应该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回复时间: 2015-10-11 10:20
你好,撤销了女方很难了。
回复时间: 2015-10-11 16:54
男方个人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92
山东 菏泽
人气:2140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8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