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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出车祸突然死亡,生前有遗言房子留给孙女,算有效吗

 10-17 17:31  悬赏 25  发布者:QDbPb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1)
老人出车祸突然死亡,生前有一儿一女均成年,女儿出嫁另过后患病残疾,靠她丈夫抚养。(后因为有矛盾很少老往)老人和儿子一起过,儿子离婚有一女孩跟女方腿有残疾无生活来源,靠低保和老人工资为生,后把自己房子租出自己租个地理偏远房子住,以房租补贴家用,生前女儿买房已给补贴,和别人说他现在租的房子以后留给她的孙女,但没有留下遗嘱,老人出事后他姐夫把家中老人留的10万存款据为己有,把残疾儿送到养老院(出租房子房租一年3万已经够养老院开销)想把老人房子一人独吞,前几天要过户到他女儿名下,因为老人儿子不配合没有得逞,儿子说房子是他父亲给他留的,但因为老人只有遗言没有遗嘱,请问他姐夫有权利一人独吞老人财产吗,我是老人孙女的舅舅,想给他儿子报不平,请懂法律的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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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0月14日 19时52分
首先,遗嘱人有生命垂危或其他危急的情况才能立口头遗嘱。如在正常情形下,遗嘱人不得以口头遗嘱的形式处分其财产。
其次,因该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以书面遗嘱等形式订立遗嘱。凡遗嘱人能在该情形下,以自书、代书、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的,不得口头遗嘱。
再次,须有两个以上的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其目的在于保证口头遗嘱的真实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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