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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未到期,通知房东后,房东在中介处登记了出租房屋信息,退租时房东不退还押金是否合理?

四川-成都 10-13 13:35  悬赏 0  发布者:nuohui…… 给我留言  回答:(2)
租房合同期限是两年,我们租了一年半,因为地方小不方便,提前通知房东我们不继续租了,他及时来看了房子并当即至中介处进行了出租信息登记,中介随后也在房屋里拍了照片,后又带人来看了两次房子,现在我们要与房东办理交接手续,房东说我们违约不予退还押金。我们是查了一下合同,合同除了写明两年租期外,没有写提前退租的条款和违约金等,只有最后一条:“自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3200元房屋租赁保证金。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方应予以退还,乙方同时结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我们水、电、物管费均已经结清,请问下,房东不退还保证金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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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13 17:33
您好,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5-10-1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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