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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贿赂后又退还给对方是否会按受贿罪处理

 10-13 16:29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云南-云南 回答:(1)
律师你好,我想知道,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收到后贿赂后又退还给对方,是否还会按受贿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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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0月13日 16时38分
你好,这种情况是否按受贿罪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如果因自身或与其受贿相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所以,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请托人款物后,不是只要退还给对方就可以不按受贿处理,如果行为人收受财物后,听到消息,担心事情败露,将所收受的款物退回,则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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