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亮  陈建新  李保忠  朱建宇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再婚家庭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超生罚款双方都要交罚款吗

广东-中山 10-14 12:03  悬赏 30  发布者:zcm973……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你好!我们家是再婚家庭,我老公户籍是湖南沅江市,我的户籍是广东中山市东升镇的,我们都是农业户口,他带有一个儿子,我带有一个女儿,我们2014年在湖南领了结婚证,2015年5月份在中山生了我们共同的女儿,并且把她上了爸爸那边的户口,湖南计生认定是超生并要求交纳社会抚养费,我们把社会抚养费在湖南一次缴清了,但现在中山我户口那边的计生办也要求我们交社会抚养费,她们说“湖南缴的罚款的是你老公那边的,中山罚款是我的”夫妻双方各自都要交社会抚养费吗?社会抚养费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缴的吗?我户口所在地中山这边的罚款也要交吗?望多指点非常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14 09:19
在一个地方交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5-10-14 12:07
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交了社会抚养费,不用重复交纳。
回复时间: 2015-10-14 12:12
直接联系计/生办
回复时间: 2015-10-17 21:04
需要向当地计生办咨询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贵港
福建厦门
浙江嘉兴
辽宁沈阳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江苏苏州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91754
浙江 杭州
人气:103478
江苏 苏州
人气:207988
福建 厦门
人气:1393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