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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房,户主是男方爸爸,婚后,房子过户给男方,户主是男方的名子,请问此房子符于夫妻共同财务吗

广东-深圳 06-16 16:39  悬赏 0  发布者:hemeim…… 给我留言  回答:(5)
婚前男方买房,是用男方爸爸的名字,婚后过户给男方,写男方的名字,请问此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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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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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6-16 19:57
1,若没有明确表明只给男方的,应视为赠与夫妻双方,因此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6-16 16:42
婚后过户到男方名下,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6-16 16:44
您好,这个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在过户时,已领取了结婚证,为何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回答:

您好,我们这边江西省高院有相关的规定,是从婚姻法的精神等各个方面作出的规定,我想你们那里也应该是这样判的吧

回复时间: 2011-06-16 19:52
没特别说明,为男方父亲赠送给夫妻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6-16 21:34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对自己子女一人的赠送的话,为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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