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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每次和我老公吵架后,他都会危险我说,如果离婚后半辈子让我生不如死

北京 10-14 13: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2)
你好,每次和我老公吵架后,他都会危险我说,如果离婚后半辈子让我生不如死,我们是和他父母住一起,他爸长期喝酒,经常耍酒疯,他妈妈是个脾气相当暴躁的人,遇到不开心的事会没完没了的闹,完全就像疯子。我们现在有一个四岁的女儿,离婚了我想我抚养她,因为他们一家人脾气暴躁,生活习惯不好,说话语气很少有好的时候,但是我老公不给我抚养权!现在收入我比他多很多,他父母还没有养老金,麻烦帮我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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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14 13:16
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5-10-14 13:10
你好,协商不成,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5-10-14 13:14
可以起诉离婚,该面对的还是要勇敢的面对,当然还是要讲求方式方法
回复时间: 2015-10-14 13:18
您好,您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结合孩子以后的成长环境以及父母各自的收入状况等因素判决孩子归一方抚养,建议您积极争取。
回复时间: 2015-10-14 13:20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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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14 13:28
建议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5-10-14 13:56
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孩子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5-10-14 13:59
可以起诉离婚并助长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5-10-14 15:58
可以诉讼离婚的,可以主张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有力条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的,请积极维权
回复时间: 2015-10-14 17:11
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5-10-14 19:39
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5-10-15 11:36
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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