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牟金海  申维丰  李仁红  陈宇  
已解决问题

房产

 10-14 16:47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内蒙古-内蒙古 回答:(1)
结婚后,我父母和我爱人父母各出资一半,买了一处房子,产权登记在我的名下,如果离婚,这个房子的怎么处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10月14日 16时51分
如果买房时你们夫妻双方父母没有约定归谁所有,这个房子可以认定为你们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具体到你的情况,就是你和你爱人各占50%的份额,平均分割。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726
山东 临沂
人气:249774
浙江 杭州
人气:443705
陕西 西安
人气:584078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677
安徽 合肥
人气:28387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