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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全款给子女买房

湖北-武汉 10-16 01:56  悬赏 0  发布者:xn5990…… 给我留言  回答:(4)
子女结婚半年,女方父母给女儿购房,如果不想使房子成为小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办理赠予给女儿的赠予手续吗? 如果不办赠予,购房时直接在房产证上写女儿一人的名字,可否使房子成为已婚女儿的个人财产?需要额外的手续或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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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16 09:03
不用,新婚姻法解释规定了: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其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5-10-16 09:26
婚后明确个人则为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5-10-16 09:57
你好,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5-10-16 10:49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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