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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位不再租下去,我的押金是不是不能退回来了。

广东-广州 06-19 00:05  悬赏 0  发布者:建杰ryan 给我留言  回答:(1)
租凭经营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店铺租凭时间:从2011年5月23日至2012年3月22日为止。
在双方签协议之日,乙方必须向甲方预缴两个月租金XXXX元作为押金,同事交纳第一个月租金XXXX元,合同期满,乙方结清费用,甲方将租凭押金如数退还。
乙方鼻血在每月22日向甲方缴交租金,拖延交费,每天收取滞纳金50元,3天后拒交,视作违反协议,甲方收回档铺,租凭押金不予退还。
以上协议双方协商订立,其中任何条款双方鼻血严格遵守不得违反,如乙方违反,甲方收回档铺,终止合同不做任何补偿。
租凭协议书最重要的几点就是以上的,我想问甲方现在决定不再租下去了,甲方收取了的8000元按金是不是不需要退还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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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19 20:25
应当退还租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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