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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08-01 08:41  悬赏 0  发布者:cmqwzh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长春 回答:(4)
律师您好,

我们是一家合资企业,近期有几名员工休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交病假条,请病假。我们几次与这些员工联系,但他们不是不接电话就是说在外地,不能来公司。病假条都是由他人代交的。我们想按旷工处理这些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补偿金。请问我们这样做是否合法。

另外,如果我们在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病假条必须由本人或直系亲属交给公司,其他人不得代交,否则按旷工处理。请问是否妥当。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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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8月01日 11时04分
在医疗期满,劳动者仍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5104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8-01 09:27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可以解除合同,给予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8-01 09:45
可使用“一对一咨询功能”向我咨询。
回复时间: 2009-08-01 12:48
不合法、不妥当。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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