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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电动自行车相撞的责任认定与赔偿

河北-廊坊 06-20 13:43  悬赏 20  发布者:138326……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于本月十七号骑电动车上班与另一骑电动车的男子在十字路口想撞,造成本人左腿膝盖挫伤医生建议在家休息,然后去复查,截止到今天共花费医药费四百元,我们都没报警,现场也已经破坏,现在对方说这次的事故主要责任在我,因为我是上道他是直行,拒绝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及误工费,只承认一半的医药费而且,在我们要求对方承担误工费以后,对方也不上去上班了,说他也磕破了皮,事实上是我已近到了路的中央他撞的我车尾部,我想知道我在这起事故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又能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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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6-20 13:53
交警要划分责任的,之后才能谈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1-06-20 13:47
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负责,赔偿根据责任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6-20 16:35
你好,像这种情况,一般是同等责任,对方负责你一半的医院费,误工费等即可。
追问:

他现在咬定我是横穿马路,而且,我一提误工费他就也不去上班了,说他也伤着了,(他当时没提出受伤,也说为我付医药费)现在都已经四天了,我觉得因为这几百块钱报警也不值得,您觉得我现在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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