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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依据?

北京-海淀区 10-19 10:14  悬赏 0  发布者:他们都不负责…… 给我留言  回答:(4)
交通事故后经调解回家养伤,事后查出严重大面积压缩性骨折和椎间盘严重突出,压迫硬膜囊等一系列症状。请问,法院根据什么来审判这样的案件?请详细描述!我提醒各位一句,请不要提鉴定,因为当时没有去医院,现在法医不给鉴定。这种情况再法律上如何认定因果关系?这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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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19 11:10
赔偿标准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回复时间: 2015-10-19 10:18
还是可以做因果关系鉴定的,因为你的伤的形成时间还是存在的,只是需要关于交通事故及伤情进行因果鉴定。
追问: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何认定?法院依据什么?据了解,交通事故是否能导致这种损伤是一个认定原则,中国实行的是相当因果关系,据了解,法官只要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或咨询专家,了解交通事故是否能导致这种损伤,即可判断因果关系。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吗?希望您能在这方面帮助我!

回答:

司法机关进行鉴定。你要记住一点:如果伤的确是因为交通事故所致,他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因果关系是你需要你作为主张方进行举证的,你自己需要举证。

追问:

我和您探讨一下,据了解,据我大量的查阅法条和案例,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由法官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来判断交通事故是否能导致这种损害后果,如能导致,即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是由我来举证,因为我已经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了这一事实的存在,我指控就是他撞的,可以说,我已完成了我的举证义务,对方如怀疑,则应该由对方举证。所有的理论都是这么说的!谢谢您给我这个和您平等交流探讨的机会。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把相关的案例发给您,供您抓住关键点使用。这个案子的焦点就是如何认定因果关系,依据是什么!

回复时间: 2015-10-19 10:18
你好,需要进行鉴定,要看证据的情况
回复时间: 2015-10-19 10:31
可以做因果关系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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