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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急!不知道如何处理

 06-20 19:26  悬赏 25  发布者:sukeg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连云港 回答:(1)
事情原由:货车司机因没有办理出门证章,车出不了10号门岗,货车主又不太愿意开车回去。当时我正好坐在他们车上,怕他们找不到地方我就回到港口帮他们去盖出门证章。到了之后,多次与门卫沟通,门卫不看到车不予盖章。刚好当时手机没电,不能及时联系车主。于是,再次求门卫打一个电话给10号门岗,通知车主把车开回来,门卫开始说没那电话很不情愿,再我依在要求下,他才去打通电话联系停在10号门岗的车主将车开回。当时就很生气,再加上一个保管突然出现,也是办理出门证章,他们也是流于形势看一下,连出门证上车号都没上前核对,只是单方面保管指了一下“车在那里”就给保管盖章。之后我看见就更气了,就说如果现在我告诉车已经到了门口骗你随便指出两辆车,你是不是也就办出门证章了。然后我们就是发生激烈争执,情绪失控下一拳捣在玻璃上,玻璃碎了。第二天我及时把玻璃换上了还和门卫赔礼道歉。
上午去派出所做口供,说我这是故意损坏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有点还说是犯罪。

我担心的问题:
1.是否有案底(能消除吗)/只是做个记录(能消除吗)
2.这件事有这么大?(疑惑)
3.在我个人户口资料上有注明(违法人员)。。担心以后的找工作什么有影响。
4.关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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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6月21日 09时50分
遇事要冷静。冲动是魔鬼啊。本来服从管理是应该的,工作存在疏忽是难免的,可以向其单位领导投诉嘛。不过事已至此,积极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请求单位谅解。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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