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刘哲  李波  龙宇涛  
已解决问题

试用期内先兆流产要修养被开除!公司需要赔偿哪些内容?

 10-20 06:51  悬赏 5  发布者:丁女士201……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合肥 回答:(1)
9月1号入职,18号查出怀孕,21号先兆流产,卧床修养,短信通老板需要卧床修养将近一个月。后公司人事经理告诉我一个月没有批准,让我去公司删除指纹,等于将我开除。10月16号发工资没有发放我的,告知因为我属于自离员工,请假也没有递交请假条。不予发放工资。这种情况下,我决定申请劳动仲裁,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安徽-合肥]
  • 高超律师
  • 电话:18756056677
  • 6176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10月20日 08时45分
你这个情况有点困难。
首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你要求1个月的休养时间是不是合理。
其次,虽然公司不能在孕期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如果上面两条没有问题,则用人单位需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工资和医药费,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损失、医药费甚至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仅供参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东莞
北京西城区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河北石家庄
山东淄博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148
陕西 西安
人气:583463
广东 东莞
人气:385958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119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017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1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