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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幼儿教师,幼儿在户外活动摔倒,因戴眼镜鼻骨摔骨折,我们园方已一直听从家长医院治疗

辽宁-抚顺 10-20 14: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幼儿教师,幼儿在户外活动摔倒,因戴眼镜鼻骨摔骨折,我们园方已一直听从家长医院治疗,复位术很成功,她还要赔偿,可以吗?我们连买东西,手术费花了一万多了,并应家长要求请的沈阳医大专家手术的,现在孩子已一月,又照的ct,恢复很好,可是家长还要赔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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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0 14:20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回复时间: 2015-10-20 14:43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回复时间: 2015-10-20 16:43
你好,赔偿建议实际损失,对方主张过分的可以让对方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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