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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人之危逼他人写欠条,有效吗?我需要承担风险吗?

安徽-合肥 10-20 15:29  悬赏 0  发布者:dachuz…… 给我留言  回答:(1)
一年前因无证婚姻分手后,都各自找到对象,半年后我分手了,当时非常痛恨前任丈夫,觉得他害了我。我就和亲戚一起胁迫前任写十万元欠条,要不然就把他以前的短信息公布出来,或者去单位闹事,他因为害怕,给我写了十万元欠条。
    前一个月,我给他发短信:“让他给我6万元,两人互不相欠”,然后他发短信:“他把6万元分手费给我,让我把我父母逼着让他写的是万元欠条给我”,我说:同意。 当时我没自已“逼着”二字,就说同意了,后悔。
  他怕我去闹事,就把钱打给我了,可是,我父母又不让给他了,凭短信中“逼着”这个字眼,能不能证明他是逼迫的啊?我是不是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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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20 15:30
只有协迫写的才是无效的!
追问:

他凭短信中“逼着”这个字眼,能不能证明他是胁迫的啊?我是不是敲诈勒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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