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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已被对方起诉,有全险,我方还在自己个人承担多少钱。

浙江-嘉兴 10-20 16:15  悬赏 25  发布者:愤青菜鸟 给我留言  回答:(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死者老陈,1953年10月29日出生。事故发生经过:2015年07月26日14时09分,老陈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海宁市硖石街道联民路由南往北行驶到石南联民路交路口地方时,与沿石南路由东往西行经该路品的我方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老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形成原因分析:1 老陈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2 老陈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3老陈驾驶机动车行经设有“减速让行”交通标志的事发路口时,未让优先通行一方先行。4  我方赤脚驾驶机动车行经事发路口疏忽观察,未确保安全驾驶。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老陈是造成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过错人,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现在他们的家属对我方提起了民事诉讼。诉讼请求:一 原告家属老陈因交通事故死亡所造成的损失889015.58元(有清单)由被告一我方和被告二(我方投保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先行赔付120000元。交强险赔付之后的40%,即307606.20元由被告二在商业险范围内先行赔付,赔付不足部分由被告一我方个人承担。二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一我方承担。事发后我方积极报警叫救护车,配全交警调查,但事后我方没有去医院探望,也没有垫付医疗费。我方小轿车有100万全保,他们出据了死者参加工作已来有工资表和个人所得税等清单证据。我方是外出务工者,经济来源少,我想问保险公司可以赔多少,我们赔多少?我们赔完他们说的307606.20元之后,我们还要出于人道主义赔钱给他们吗?不赔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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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20 16:39
交通事故赔偿会根据各自承担的事故责任比例来赔偿,你们承担次要责任,不会是全额。保险范围应该足够了。
回复时间: 2015-10-20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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