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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在债权人提起诉讼前转移财产能行使撤销权吗

四川-成都 10-22 21:40  悬赏 0  发布者:liukum…… 给我留言  回答:(4)
乙方于2014年11月1日向甲方借款3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息每月4500元,按月支付,借款期限6个月,丙方作为担保人,以其个人名下一套住房为担保物,未做抵押登记,乙、丙双方为夫妻关系。乙方于2015年4月起未支付利息且未归还借款本金。乙方于2015年1月起先后将名下房屋、汽车全部转让,丙方于2015年9月将担保物转让,均未告知甲方,甲方于2015年10月向法院起诉后才得知乙、丙双方转让财产,请问甲方能在法院未判决的情况下行使撤销权?认定乙、丙双方财产转让为恶意转移财产,撤销其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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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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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22 22:33
你没有办理抵押,不能行使撤销权。如果对方恶意转让财产,就涉嫌诈骗,还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15-10-22 22:10
您好,甲方无权,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举证。具体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10-22 22:14
房屋担保无效,可以转让,乙的转让行为如果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要求撤销,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5-10-23 07:58
有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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