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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

内蒙古-赤峰 06-23 15:04  悬赏 5  发布者:waid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兄弟他们四人到学校去找人{跟他去的那几个是累犯,他当时还喝多了},人不在他把那个人的班长给打了{就打了一个耳光,说是耳膜穿孔,他自己买了点消炎药吃了没事。},被捕后说是寻讯滋事。找法院的他们说要五万块钱,我们现在拿不出那么多。 {我兄第是初犯,现在都被捕块四个月了}。他这样的能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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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3 15:10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回复时间: 2011-06-23 15:31
尽快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1-06-23 16:40
的确是构成犯罪,而且还可能构成轻伤,最好适当赔偿,然后委托律师尽量作从轻辩护。
回复时间: 2011-06-26 14:34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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