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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少分一点合适吗?

广西-百色 10-24 08:00  悬赏 0  发布者:gxbslz 给我留言  回答:(0)
《继承法》第十三条中规定,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个不分,容易理解。这个少分,是少分一点还是只分一点呢?我有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也就是二十几岁的年纪时,经别人指引,来认母亲,但没有法律依据,只是旁人说的,我母亲没有跟我确定说明他是我弟弟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但从那时起到2011年母亲过世时,住在同一个城市里,他也经常到我家附近的他的朋友家喝酒,但很少来看望老人。在此期间,我母亲大病住院了几次,长则几个月,短则一个月。我和我妹妹以及家人轮流看护。去住院时基本上都是医院的车来到家门口接。但是我母亲住院期间,他并没有来看过一次。冷淡至及!这几次住院开刀了三次,花了近十万元,他也没出过一分钱。我母亲是2011年的某天上午去世。在家里放了一天一夜,等待家人亲戚朋友的吊唁。也有我的街坊邻居通知到他了,但他也没来烧过一柱香。我还真的怀疑他和我母亲有没有血缘!对自己的生身母亲可以到不闻不问的地步。之后不久,他来问我要求分遗产。法院判了他能继承1/9的遗产份额,但我们还是觉得多了,对我们这类赡养父母的孝顺子女十分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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