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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续签问题

广东-广州 06-24 16:19  悬赏 0  发布者:lymsum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2008年7月10左右签的合同,到2011年7月9日到期,前面没有任何通知,这两天在谈续签事宜,现在部门表示不续签,我要求在其他部门找一个合适的职位,但还没有最后确认,今天要我签一个声明(没仔细想,就签了),说明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本部门续签。另外,在其他部在下周确认有没有合适的职位。没有就算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合同。

这样的情况真没有合适职位的,合同到期后就算自动离职,没有补偿的呀?
问题补充:
让我手工写的内容是:
1、合同到期后本部门不再续签。
2、(我邮件给另一个部门的老总,但正好出差,说是下周回来再谈此是否有合适职位事宜)就是下周谈完后,有合适就申请调岗,没有合适职位就算合同到期不续签。

这种情况有没有补偿?另外,有补偿的话是多少? 还有今年的年终奖之类的要发吗?

现在想想,公司应该想认为是到时是我自已写的主动不续签,可以不给补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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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4 17:00
应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6-2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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