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郭永康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分居期间货币化分房的问题

 06-25 11:46  悬赏 0  发布者:袁大林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5)
我和我老婆分居已经一年多了,最近他们单位实行货币化分房,需要配偶单位的盖章和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于我们感情破裂,在分居期间互补履行义务,所以我拒绝提供这方面的材料。她多次打电话给我的领导,说要以单位组织的名义来敲章。我的问题是我是不是有义务要提供她需要的材料,我们单位是不是也非得有义务给他盖章,如果都拒绝的话,会不会引起司法纠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6月25日 14时16分
婚姻仍然关系存在,应该配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hao de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5 11:49
你提供这些对你来说是有利的。你们现在不是还没有离婚吗?你们没有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协议吧?针对你的这个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这个材料提供的也就是存一个档案,按她的参加工作的时间,货币分房是暂时还不会实行,就是留个档案

回复时间: 2011-06-25 12:20
你尽管提供好了。这样到时候,他也无法回避这部分共同财产。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

这个材料提供的也就是存一个档案,按她的参加工作的时间,货币分房是暂时还不会实行,就是留个档案

回答:

去配合好了。万一在离婚前分到呢?

回复时间: 2011-06-27 10:13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6-28 14:36
你可以拒绝。但你如果配合了,一般不会对你不利,还可能对你有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4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56
山东 菏泽
人气:2119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