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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问题

江苏-镇江 08-04 02:30  悬赏 20  发布者:ma96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和我的妻子都是二婚,结婚前我有一处房子是我的产权,与妻子结婚时就住在这处房子里一年后该房子拆迁了,后用拆迁费买了一处房子,为了不伤夫妻间的感情,买房时就写了两人的名字,现在感情不是太好,如果要离婚的话,我能收回这房子的全部产权吗?(我和妻子结婚有二年多了,她还带了个和前夫生的小孩过来和我们一起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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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04 07:58
如果已经登记两个人的名字, 就属于两个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8-04 08:07
如果是婚后购买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8-04 08:30
由于你在安置房写上了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所以这房应该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了。
回复时间: 2009-08-04 11:58
请律师介入,或者点击“咨询律师”向我咨询。
回复时间: 2009-08-05 12:51
根据江苏省高院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无论是登记于夫妻一人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原则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8-05 19:44
您好!
   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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