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波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婚后一方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上海 10-27 08:01  悬赏 0  发布者:丁丁宝 给我留言  回答:(11)
老宅动迁,父亲打算直接将一套动迁房直接登记在女儿名下,但女儿夫妻关系好,请问这套房子属于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女婿是否有权分割?
问题补充:
女儿夫妻关系不好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7 08:03
登记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
追问:

需要公证,或者约定吗?

回复时间: 2015-10-27 08:04
不属于。
回复时间: 2015-10-27 08:58
房屋产权如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属于女儿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婿无权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5-10-27 09:01
不好,就不要这么做了。
追问:

您的意思是夫妻关系不好,就不要把产权登记到女儿名下是吗?

回答:

是的,不建议。

回复时间: 2015-10-27 09:41
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5-10-27 09:46
你好,建议写个协议。如果只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但是委托律师起草个协议比较保险。有需要可以跟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5-10-27 09:52
没明确只赠与一方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5-10-27 09:55
根据婚姻法解释,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5-10-27 10:09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如果离婚,女婿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5-10-27 10:34
照您所述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5-10-27 14:36
登记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公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金华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2781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41
河南 郑州
人气:53072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728
安徽 合肥
人气:282152
重庆 渝中
人气:39633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