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郝廷玉  刘哲  朱建宇  韩翔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解除同居关系

陕西-西安 06-27 13:23  悬赏 0  发布者:112052……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和他认识到今已有12年了,07年我们生下一女孩,认识我之前他有家庭,但我们依然还保持着这种同居关系,他认识我时还是一个很普通的打工者,现在已经成为我们这里一个建筑行业的小老板,现在房子也有了,车子也有了,但名字全是他的,我该不该为娃和我自己争得一点保障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7 13:31
解除合居关系你应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果孩子由你来抚养你应主张其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也可以按月付).
回复时间: 2011-06-27 13:3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5,孩子判归你抚养的话,你可以要求他支付抚养费,但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除非他自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那我呢,这些年付出了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他难道就不该对我负责吗

回答:

你们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无法要求赔偿或补偿,理由很简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1-06-27 13:59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以及主张孩子由你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
追问:

他不那样认为,他认为是他的努力他才会有今天,我一点功劳和苦劳都没有,现在他想以娃的名义给娃存钱,那我呢,这些年的付出就一点苦劳都没有吗

回复时间: 2011-06-27 14:08
1、他已有婚姻在身,你与他同居,涉嫌重婚罪,宜分开。
2、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3、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的,有权要求分割。
4、他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孩子归你抚养,你可以孩子之名要求抚养费。
追问:

那他对我呢,就没有责任吗

回答:

在他有婚姻的情况下,这种同居关系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要受法律制裁!

追问:

谢谢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回复时间: 2011-06-27 16:49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同居的共同财产,那么他的财产你很难得到,你只能想办法证明你为他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做出贡献。你不是他的妻子,在法律上他可以对你没有任何补偿。当然,你完全可以为孩子争取尽可能多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06-28 12:51
当然可以,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7-06 11:16
解除合居关系你应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果孩子由你来抚养你应主张其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黑龙江黑河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72184
浙江 杭州
人气:8629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6895
福建 厦门
人气:137576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236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