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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让方经营两年后要退回门面的问题

重庆-沙坪坝 10-28 15:31  悬赏 10  发布者:myuea 给我留言  回答:(1)
1.受让方接手经营门面2年多后,由于经营不善现要求退回门面给原转让方(非房东),并要求退回原支付的转让费用共计7万元
2.受让方已拖欠房东房租近2万,现还要求转让方去支付欠下的房租。原因是他说前半年就跟转租方说了要把门面退回转租房(转租方并未同意)。
3.受让方将其中部分门面按月租给另一家店铺,并已经每月收取房租。而所收房租和其经营期内盈利均已自己生活消费。

请问这种情况走法律程序受让方和转让方责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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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8 18:38
可以走法律程序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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