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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现在欠了好多钱有借的钱,有拿人家的货钱,还有拿的高利贷钱

江苏-泰州 10-28 17: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老公现在欠了好多钱有借的钱,有拿人家的货钱,还有拿的高利贷钱,还有贷款的钱,一下背了这么多债,人家来要钱我才知道,我也是现在才知道,贷款的钱我知道,有两个女儿 一个五岁、一个三岁,我现在没有工作 请问我现在要是离婚的话离掉婚会要给他还钱吗,还是不需要我来还谢谢?希望懂法律的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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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8 17:39
离婚不能规避债务
回复时间: 2015-10-28 18:17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债务一般属于共同债务,就算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也应对婚姻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有例外的规定,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以上法律,不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况有两种:1、债权人与夫或妻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的,这种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在婚姻期间约定各自所得归各自所的,债权人明知债务夫妻有该约定的,还向夫或妻一方提供借款等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当然,债权人明知的证据由夫或妻提供证据证明,否则,还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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