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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四年 有一个三周岁的男孩 女方全职主妇为了孩子4年没上班

辽宁-沈阳 10-28 21:0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结婚四年   有一个三周岁的男孩  女方全职主妇为了孩子4年没上班   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   婚后男方与人合赢一家瓷砖店     借债20万左右   如果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女方会得到什么?男方坚持孩子的扶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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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29 19:10
可起诉要求抚养子女及由对方支付抚养费,影响抚养权的因素有很多:子女年龄、经济收入、工作性质、文化水平、不良嗜好等很多因素均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如起诉离婚,建议根据律师指引搜集抚养权证据。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5-10-28 21:50
婚前个人财产不分割, 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债务 平均分割。
孩子一般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抚养,另一方 支付抚养费,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
回复时间: 2015-10-29 07:23
你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共同债务均摊。
回复时间: 2015-10-29 08:03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回复时间: 2015-10-29 10:34
婚前个人财产不分割, 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债务 平均分割。
孩子一般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抚养,另一方 支付抚养费,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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