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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清首付款,6个月后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这时是否要向开放商交违约金?

四川-成都 10-29 13:18  悬赏 0  发布者:517173…… 给我留言  回答:(4)
成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清首付款,6个月后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当时不符公积金贷款要求时间连续缴存6个月,但本人是从07年到13年正常缴存公积金,13年1月到新单位,当时新单位没购买公积金,在15年8月新单位才统一为职工购买公积金【在13年到今年购买公积金之间我的公积金是原单位托管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因托管账户不能继续缴存】)
另外:本人在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查了,2015年1月至现在与公积金中心合作的楼盘中还没有我买房的那个楼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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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29 21:04
您好,咨询银行
回复时间: 2015-10-29 13:32
你好,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不用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5-10-29 13:56
你好,按合同约定 。
回复时间: 2015-10-29 14:46
可以协商或起诉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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