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李晓航  刘平  陆腾达  周振文团队  
该问题已关闭

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

天津 06-28 11:32  悬赏 0  发布者:wterh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的大学同学在上网时接触一非法黄网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任了低层网管(负责在论坛删除帖子)没有上传过淫秽物品,也没有任何报酬。一个月后自己觉得不妥,就脱离了哪个网站,后被公安拘留,移送检察院起诉。请问法律专家,这种行为能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28 16:30
建议聘请律师安排会见代为申诉或控告以及代为取保候审,根据您所述,属于共犯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51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6-28 21:21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罚。
回复时间: 2011-06-28 12:35
要看具体情节,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回复时间: 2011-06-28 15:05
传播淫秽物品不以牟利为构成要件,你所说的情况,要看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现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1-06-28 15:59
属于共同犯罪,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辩护。
回复时间: 2011-06-28 18:35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辩护。
回复时间: 2011-06-29 22:11
你说的“不知情”,恐怕没有这样简单。传播淫秽物品罪不一定要有报酬或者获利,建议还是委托律师帮助为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浙江金华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8596
湖南 长沙
人气:733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8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