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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山东-济宁 08-05 14:39  悬赏 20  发布者:火龙驹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些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谢谢您的帮助。
在8月4日一辆白色轿车与一电动车迎面相撞,电动车事主当场死亡,现在轿车事主却说自己停在马路上,是电动车自己撞上的。现在正在尸检,请问我能用那些法律,以怎样的途径获取赔偿。
谢谢您!
问题补充:
谢谢您的回答!
我还想问一下,对于电动车死亡事主有那些可以索取赔偿的项目和法律?
而且死亡电动车事主系一丧偶女士,家中有两子,大的20多一点,小的只有11.2岁,这两个孩子以后生活会很困难,轿车事主应尽那些赔偿项目!
再次谢谢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05 14:45
先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再说吧,一般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赔偿,剩下的按照责任赔偿。

可以由交警主持调解,也可以起诉到法院。
回复时间: 2009-08-05 16:13
交通事故的赔偿应当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赔偿涉及死亡赔偿金、孩子抚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
回复时间: 2009-08-05 16:32
首先交警部门会有一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其次,根据认定书过错责任分担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最后,赔偿项目涉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多项,计算标准也要根据法律依据。这样大的事情,不是通过学点法律就能解决的问题,建议你委托专业人士处理,不要贻误时机,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09-08-05 16:36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确定。
回复时间: 2009-08-06 12:40
建议请当地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因为此案操作性较强,赔偿项目很多,赔偿标准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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