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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双方协议违约金问题

陕西 10-30 20:12  悬赏 0  发布者:187005…… 给我留言  回答:(1)
因为之前没拿到三方协议,我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先签了两方协议,两方协议上规定了5000元的违约金,现在我不想去那家单位,请问两方协议的违约金到底合不合法?我在网上也看了说是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但选择哪家公司一直要求我解约并付违约金,说是如果不付的话就会走法律程序,按照上面的说法不用付违约金,那他们接下来的所谓的法律程序到底是什么,会怎样?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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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0-31 17:42
如果没有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你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理由很简单,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个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因此,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你根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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