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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维护出嫁女的权利?
10-31 13:00 悬赏 0 发布者:lilyya……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常德 回答:(7)
您好,我是常德澧县澧南栗木人,结婚后户口一直没有转出,小孩的户口也是和我在一起。村里分田地以我出嫁为理由没有我的份,而且国家分发的补助也是没有,请问应怎样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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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青海-西宁]
- 凌爱军律师
- 电话:13639719711
- 28688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10月31日 17时32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农村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您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并未在结婚后迁出,您承包土地的权利不应该被剥夺。
其次,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妇女同男子一样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
农村妇女,从一出生时起,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本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包土地时,应当按照家庭人口数额不论男女来确定承包土地的份额。不能因为是妇女而不许其承包土地,也不能因为是妇女而不分配给其应有承包地份额。
二、妇女结婚的,其承包土地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在现实中,农村妇女结婚往往在男方家落户。有的情况下,男方家是属于另外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该妇女在新居住地如果未获得承包土地,其从原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承包土地,发包方不得收回。
三、在妇女离婚或者丧偶的情况下,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该妇女已经取得的原承包地
再次,对非法剥夺、侵害农村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侵害的妇女可以向发包方,如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主张自己的权利。还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以维护自己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案来看,村委会并未保留您的承包权,侵害了您的实际权益。因此,您可以向村委会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村委会。
最后,建议您先跟村委会说明情况,并告知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要求进行分田,如果村委会不同意,您可以起诉村委会。争取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知道服务。
首先,根据《农村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您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并未在结婚后迁出,您承包土地的权利不应该被剥夺。
其次,农村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妇女同男子一样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
农村妇女,从一出生时起,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本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包土地时,应当按照家庭人口数额不论男女来确定承包土地的份额。不能因为是妇女而不许其承包土地,也不能因为是妇女而不分配给其应有承包地份额。
二、妇女结婚的,其承包土地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在现实中,农村妇女结婚往往在男方家落户。有的情况下,男方家是属于另外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该妇女在新居住地如果未获得承包土地,其从原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承包土地,发包方不得收回。
三、在妇女离婚或者丧偶的情况下,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该妇女已经取得的原承包地
再次,对非法剥夺、侵害农村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侵害的妇女可以向发包方,如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主张自己的权利。还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以维护自己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案来看,村委会并未保留您的承包权,侵害了您的实际权益。因此,您可以向村委会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村委会。
最后,建议您先跟村委会说明情况,并告知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要求进行分田,如果村委会不同意,您可以起诉村委会。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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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答案
- [辽宁-铁岭]
- 任玉山律师
- 2809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0-31 14:11
你好!
首先,你婚后没有将户口转出,那么你应当享受土地承包权利,国家的补助应当享有。
最后,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或者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你可以提请村或乡镇解决,对此也可以要求乡镇仲裁,也可以就此起诉到法院。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首先,你婚后没有将户口转出,那么你应当享受土地承包权利,国家的补助应当享有。
我的补充: 2015-10-31 14:26
其次,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你享有土地承包权。最后,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或者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你可以提请村或乡镇解决,对此也可以要求乡镇仲裁,也可以就此起诉到法院。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 [山东-青岛]
- 徐志远律师
- 3129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0-31 14:36
1、农村的口粮土地承包是家庭承包,基本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所以不管你结婚后户口在那,你们家的土地承包是不变,原来是多少,重新发包还是多少;2、你到了丈夫的村里生活,一般也不会给你丈夫的家庭承包增加承包土地的。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0-31 15:19
你好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异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所以,如果你出嫁后户口没有转出,在男方村里也没有取得新的承包地,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村里必须保留你的承包地,不得非法收回你的承包地。
3、本案中,你村村委的行为属于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行为,是非法的,是无效的,你可以起诉村委要求村委给你划分承包地,并且支付国家分发的补助,法院会支持你的。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异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所以,如果你出嫁后户口没有转出,在男方村里也没有取得新的承包地,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村里必须保留你的承包地,不得非法收回你的承包地。
3、本案中,你村村委的行为属于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行为,是非法的,是无效的,你可以起诉村委要求村委给你划分承包地,并且支付国家分发的补助,法院会支持你的。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
- [重庆-渝中]
- 汪志国律师
- 103071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1-01 11:06
您好,可起诉村集体,要求依法维护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1-02 15:04
你可以享有该权利。建议找村委会协商解决。
- [广东-广州]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1-05 09:52
建议找村委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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