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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拒绝返还不当得利,可否起诉恶意侵占罪

江苏-泰州 11-01 19:33  悬赏 0  发布者:wayned……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因国外招标需要,委托一个一面之缘的老乡在越南河内办理银行投标保函。在付款之前,已经委托其到银行了解有关保函事宜,得到完全确认可办后,才于2015年2月4日付款给他办理。但其收到款项后,第二天(2月5日)就告知无法办理,同时告诉我,“你的钱,我过年回来给你”。然后一直说没有回来过年,一直找借口拒不还钱。并与5月份后将我列入黑名单,导致我无法联系。
    如果说我没法说他欺骗我(也许真的不能办理),那么在得知不能办理后,理应立即返还该款项给我。这笔钱对他来说,应该是不当得利。
    但自5月份后将我设置为黑名单,使我不能与之联系,这完全属于恶意侵占,不知我是否可以以恶意侵占罪起诉他,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并承担利息损失.
    注: 双方一直以QQ作为唯一联络工具,付款有网银转账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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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04 16:34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款项
回复时间: 2015-11-08 11:26
建议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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