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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无理裁员

广东-佛山 11-02 15:37  悬赏 0  发布者:BGting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2014年8月16号入职铝材厂,当时任职跟单,到现今已有1年多。期间没有签任何条约一切都只是口头承诺。在这期间一直由我和我的同事担任跟单一职,但今年由于铝材市场不济,人手较多,现铝材厂就有意调配我的职位由跟单转做质检,我考虑两天后拒绝转做质检,因为跟单与质检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不一样,跟单只是工作8小时(早8点-晚6点期间休息1个半小时),而质检确是12小时(早8点-晚8点)。铝材厂老板就说你如果不做质检就唯有离职。但我当初入职时不是这个职位,我可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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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02 16:01
建议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的双倍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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