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李晓航  王浩  周振文团队  刘平  
该问题已关闭

铁路公有住房承租人已去世,现城市规划此房动迁现金补偿款子女咋分

北京 06-30 21:21  悬赏 0  发布者:打石头 给我留言  回答:(5)
政府已于地方铁路协商好,让动迁户先买断、后动迁。请问原承租人已去世,老人名下三个女儿签协议,先将此房更名过户到其中一个女儿甲名下,然后买断,买断后动迁办所给房屋全部的现金作价款( 动迁后不给房屋)由三个儿女平分。其他两个儿女(乙和丙)怕甲不遵守协议分配。请问我们姐妹三个人签的这份协议有法律效率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6-30 21:46
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1-07-01 10:04
您好!老人留下的房子你们儿女有共同的继承权,关于拆迁补偿也属于你们三人共有,因此可以协商签订协议,共同信守,但是建议协议一定要全面,以防产生新的争议。
回复时间: 2011-07-01 11:02
这种方式是可以的,协议有效。但是内容上要特别注意,稍有不慎就可能留下漏洞。
回复时间: 2011-07-01 13:56
这份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1-07-01 16:15
已经答复过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浙江金华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8596
湖南 长沙
人气:733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8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