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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公证处能否公证,及相关证件变更名字等问题

广东-东莞 11-02 23:48  悬赏 0  发布者:ZENG-J……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现在想购买一间房屋,是自建房,这间房子土地是属于村的集体土地,以前房主跟村里购买土地建了一层,房子有红线图,土地证房产证还没有。现在购买这间房子,如果到公证处办理房屋交易公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证”“红线图”这些证件上的名字还是原房主的,那么以后这份公证有法律效应吗?如果房主去世了,按照继承权,是房主的儿子继承,那么房主的儿子能抢回这间房子嘛?会不会有之类的风险?
另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证”“红线图”这几个证件,可以变更名字吗?如果都变更了我的名字,那么我上交资料给国土局排期申请土地证,办理出来的土地证是不是就写我的名字。
现在听说公证处都不办理这类的房屋交易公证,如果不给公证,那么只能跟原房主到村委写交易证明,由村委盖章证明,然后自己私下找律师写一份交易合同协议,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村委一份,律师一份,那么这份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
主要想了解,在所有房屋证件不能更改我名字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出现房子被抢回的风险,毕竟就算我们这代人承认,下一代人就难说会不会抢回房子,说房子是他们的,毕竟所有证件都是原房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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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03 15:51
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到律所当面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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